大荔县司法局多项举措助力农民工法律服务

30.11.2015  11:28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大荔县法律援助中心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农民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更多的劳动争议案件纳入援助范围,根据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情况,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及时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将农民工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降低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健全完善基层服务网络,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按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要求,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指派具有农民工常涉纠纷办案特长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农民工案件,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倡导和推进法律服务人员以调解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农民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

做好农民工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服务农民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服务农民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发挥基层站点的服务功能,以基层站点为基点,实行“三优先”服务,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取证困难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免费代书、维权指引、代理交涉、帮助取证等援助,做到“绿色通道”服务。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的原则,加强援调对接,提高办案效率。

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开展面向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企业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创新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方式,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律服务人员以调解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快建设公益律师队伍,组织办理劳动工资纠纷和工伤事故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依托律师事务所建设专门为农民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高农民工案件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健全部门衔接机制建设。积极与残联、妇联、工会、人力社保等部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协作,充分发挥设在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纽带作用,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力度。法律援助宣传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广大贫困群众申请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为了加大宣传,法律援助中心与交通局签订协议,在全县330余辆出租车的LED显示屏上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让更多的农民工找到维权之路;同时通过电视台《普法园地》栏目讲法、“三下乡”、“宪法宣传日”、“一村一干警”包村、律师进社区、创建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两万余份,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法律援助,使他们都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全年共接待来电来访农民工法律咨询13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98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980余万元。(贾淑倩  刘洁)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