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司法局强化“三教育”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09.10.2015  11:49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的实施,绝大多数老年人受到国家、社会和家庭的重视,得到了较好的照应和赡养。但是,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家庭的小型化、独生子女的普及化、农村空心化等现象的日益凸显,年轻人尊老、敬老、爱老观念有所淡薄,遗弃老年人、虐待老年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在一些镇、村(社区)家庭时有发生。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麟游县司法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教育人为目标,采取法治报告会与道德大讲堂巡回宣讲的方式,强化“三教育”,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全社会尊敬老年人、孝敬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敬老爱老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该局被县政府授予敬老文明号先进单位。

抓好孝道教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会同该县文明办、老龄办、妇联等单位联合编印《让我们用爱为老年人撑起一片蓝天》----麟游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读本》5万册,每逢普法宣传活动和重大节日,集中为城乡群众发放宣传读本,通过弘扬身边先进典型、运用反面案例警示等途径,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鞭策社会丑恶现象,受到城乡群众普遍欢迎。

抓好诚信教育。针对农村年迈老人财物被骗案频发现象,会同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充分利用鲜活的案例,印发《诈骗盯上老年人》、《“僧人”迷信恐吓老妇几乎上当》等案例警示宣教资料3万多张,让善良、阴霾、陷阱、谎言下一桩桩弄巧成拙惨剧暴光,并及时为有关单位、群众适时投放惩罚诈骗犯罪信息,使社会家庭、单位个人,特别是年迈人群从眼前的案例受警示而觉醒,使受害者一人醒悟下使广大群众得教训,近年来此类案件发生率控防为零。

抓好法治教育。针对农村遗弃老年人、虐待老年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纠纷案件,局机关为7个镇派驻法律服务组,组织司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会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及时介入调解,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社会青年以“二十四孝”故事、《弟子规》、《颜氏家训》、诸葛亮《诫子书》、朱柏庐《治家格言》等为范本,树立百孝为先,孝乃德之本理念,帮助他们培养孝心、仁心、爱心,感念父母养育之恩、长辈关爱之情,养成孝顺父母、尊老爱幼的道德品质。近年来,通过宣传《宪法》、《刑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禁止虐待老人的法条,举办老年人维权法治讲座43场次,受众人群4万多人,为行走不便的老、弱、病、残老年人开展上门式服务37人次,成功调解老年人赡养、家庭财产等纠纷136起,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5件,公证有关事务32件。(杨天河)

来源:麟游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