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来高陵进行“异地交叉”执法检查

13.04.2015  16:35


4月8日至4月10日,按照市环保局《2015年“环境保护执法月”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由市环境监理处统一组织对高陵县进行“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杨志峰调研员任组长,阎良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林清任副组长,对高陵辖区重点企业污处设施运行、新建企业“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等进行全面检查。

该次检查对高陵辖区内高陵县污水处理厂、西安西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污处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系统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核及正常运行、“三同时”执行情况、应急预案报备等企业执法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经检查,高陵县辖区内企业多数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运行,存在的问题也将依法及时整改。

高陵县环保局将以市局“异地交叉”执法检查为指导,严格按照市环保局《2015年“环境保护执法月”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企业逐一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从严处理,切实解决辖区存在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