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安康局深入贯彻《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04.01.2017  20:02

   

  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榆林、安康局深入贯彻落实《规定》,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榆林局 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下发《关于严格贯彻落实<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企业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安排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对外张贴海报、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制作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及时公示最新禁寄物品目录,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定》,不断提高对禁寄物品的辨识能力、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禁寄物品处置专项预案,在收寄过程中发现禁寄物品,及时启动预案,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 

   安康局 一是转发《规定》,并要求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二是要求各寄递企业高度重视寄递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在营业场所广泛宣传《规定》内容及相关目录;三是重点抓好贯彻落实,要求各企业强化从业人员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按照《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四是利用门户网站向寄递用户进行宣贯,引导寄递用户按照《规定》要求加强自觉性,维护寄递渠道畅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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