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司法局用法治造福群众服务经济的莲湖模式

28.12.2015  09:21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为众多的基层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成为司法部门乃至全社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在经济面临着一定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如何用法治挖掘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积极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紧要任务。西安市莲湖区通过建成首个“网上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让法律顾问走进社区等形式,使广大群众共享法治建设的成果;以法治为抓手,打造服务性、高效性、务实型政府,深入挖掘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探索出了一条用法治造福群众服务经济的新路子。

6月23日,省委书记赵正永视察了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和“预防纠纷找公证,化解纠纷找调解,法律服务找律师,弱势维权找法援”的“四找”引导模式给予了肯定。以省委书记的视察和鼓励为动力,莲湖区法治建设以服务百姓为根本,服务经济为己任,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取得众多成效。

莲湖区积极转变服务模式,变要群众找为主动找群众,在全省率先创设了法律服务“互联网+司法”模式,推出社区法治“1133”模式等便民之举,积极构建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打造“家门口”法律服务圈的同时,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入挖掘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有效契合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核心,有力推进了法治莲湖建设迈上新台阶。

建成全省首个网上“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

10月15日,莲湖区打造的全省首个网上“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正式运行。该平台集普法宣传与司法行政业务办理为一体,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全程法律服务,被称为“网上司法局”。

莲湖区司法局在“互联网+”背景下积极探索,通过全面标准化的梳理现有业务,吸收新媒体特点,深度融合“互联网+”理念创新司法工作。运用互联网+的强大数据库,形成网上办事、法律资源整合、便捷法律咨询、随时随地快乐学法等,全面实现“智慧司法”,实现了与莲湖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无缝衔接,首创了“实体与网络互通,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司法”工作模式。

这一法律服务平台应用自媒体终端(网站、手机、触屏一体机等)进行承载与互动,实现了传统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对普法对象的无缝对接。打造了服务不同人群的四大平台(电子政务、业务办理、普法互动、监督服务)。全面打造了“网上司法局”,实现了“网上发布厅”、“网上工作室”、“网上学习廊”、“网上访谈间”等,实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一键接入”。

莲湖区率先在西北地区研发了手机APP普法软件,快乐学法、司法考试、有奖答题等八个栏目设置,为群众了解最新法治资讯、学习法律知识,在线咨询办理各项法律业务,查找附近法律服务资源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中,便民法律服务功能,定位“身边的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栏目,既有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专业人士实时在线解答,也有一键免费通话咨询,帮助群众及时化解法律难题。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装在口袋里的法律顾问”。

利用莲湖公共法律服务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触屏终端的“五合一”在线法律服务新平台,莲湖区首届宪法法律知识竞赛于“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盛大举行。此次竞赛在全省率先采用手机APP学法软件答题,十天的竞赛活动期间,微博话题阅读人数超过24.4万人,转发量5044次,参与竞赛答题人数共计12424人。12月初,“法治莲湖”官方微博、微信在传播力、服务力和互动力综合指数在全国地市级以下司法行政系统“双微”排名第一。

此外,针对近年来公证业务激增的现状,该平台专门开发出公证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办证指南、在线申请、公证咨询、网上预约以及资料上传、办理结果查询等服务。

在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农民工胡某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登录法律援助办理平台,扫描上传胡某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后,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马上审核,迅速完成审查、批准与指派程序,免去了胡某等待和奔波之苦。

像胡某这样,群众有法律需求,可以就近寻求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帮忙,或者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APP,在手机上完成申请填写,资料拍照上传等,还可以实时查询业务办理情况,点评工作人员,投诉怠政懒政现象等,极大地便捷了人民群众。

建立社区法治“1133”模式群众家门口享受法律服务

建设法治社会需要社会所有人员的共同参与。如何为众多的社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解决基层管理服务的法律疑惑,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新课题。

“法治不应是冰冷的法条,更多的应是带着温度去服务群众。”今年以来,莲湖区司法局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社区法律顾问提供保障,初步形成了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即:一名社区法律顾问,即为每个社区选派一名专职律师参与、指导社区法治建设,使公共法律服务扎根社区;一个法治日活动,即根据全年法治计划,每周一个“法治日”开展专题活动;活动质量三级监督机制,即社区评估、司法所指导、司法局监督机制;活动开展三级保障机制,即政府购买服务,律师入驻社区,财政民政保障补贴落实机制,为辖区居民提供零距离、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传统的法律服务普遍是当事人找上门后,由法律服务机构被动提供,只能解决群众遇到的具体个案法律问题,对某个区域、某个群体的诸多法律诉求不知晓,法律服务与群众的需求脱节”。莲湖区司法局局长李波介绍说:“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是服务机构人员走出被动模式,主动到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解决了社区干部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法律服务资源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为居民提供基本的便利的公共法律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莲湖社区法律顾问推行标准化服务模式:统一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桌牌、胸牌,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坚持服务内容多样、档案记录详实、监督指导及时;设立法治日,法律顾问需确保到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工作半天,实行周坐班、月讲座制度,配合社区实际情况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法律顾问以季度为单位,与社区负责人共同拿出法律服务计划,上报区司法局;建立促进机制,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绩档案和包抓制度,确定区司法局机关干部与包抓街道一对一指导监督制度,不定期深入各社区推进工作,指导法律顾问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

社区法治“1133”模式以其亲民、便捷、高效的方式受到社区群众的广泛认可,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新的尝试。随着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的不断推进,服务内容由原先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逐渐扩展到社区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为社区管理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为社区管理者提供法律培训;解答社区法律疑难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根据辖区群众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小课堂;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非诉活动,为社区调解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根据需要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积极参与和帮助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辖区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已基本形成。

今年以来,共提供法律服务4528次,举办普法宣传活动1078次,培训讲座1095次,化解矛盾纠纷803件,协助帮助释解人员377次,协助指导社区矫正人员132人,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41次,参与洽谈论证37次。省市社区法律顾问现场会在莲湖召开,社区法治日“1133”模式将在全省遍地生根。

从法治入手挖掘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如何积极推动区域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挖掘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紧要任务。

为此莲湖区以法治入手,把法治也作为一种生产力,探索出了一套“法律保障经济稳增长”的新路子。莲湖区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建设高效务实机关,祛除市场壁垒,扫清创新路障,为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深入挖掘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围绕融资立项、人才支持、政策扶持等开展摸排走访,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开展中小企业免费法律体检、公证服务保障小额担保贷款、编排《中小企业改革发展政策汇编》等,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服务企业快速发展。同时,专门出台了《莲湖区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区级部门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网络向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延伸。

为区级32个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区属国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积极为莲湖区产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等“把脉问诊”,防范各种风险,促进经济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自履行“把关人”职责以来,已累计避免经济损失13亿元,累计为141个重点项目开展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为涉访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85份、代理涉访案件129起。(秦峰  董春瑜)

来源:莲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