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省局命名一批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

17.03.2017  01:38

近日,铜川市、渭南市、安康市和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省局命名为“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并举行了授牌仪式。省局明确要求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撤销示范单位称号;对达到示范标准要求的,按年度予以命名。

2015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总局法制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省局持续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省规范行政执法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执法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得到了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也得到进一步规范,使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也使执法监督工作更加全面有力,监督促进作用发挥明显。

在这次命名活动中,省局将法制机构未单独设置以及存在被复议撤销其行政行为或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作为命名申报的否决项,对市局触动很大,个别市局已开始积极争取增设法制科室,各地也普遍提高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意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政策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