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督导组在陕西督导调研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11.09.2015  17:13

      8月28日至9月5日,公安部消防局第十三督导组对陕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保、夏季消防检查以及部队管理和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

      期间,督导组参加了总队在咸阳市举办的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灭火救援实战演习,分别与省公安厅马中林副厅长和西安、咸阳党委政府领导交换了消防工作意见。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现场演示、座谈了解等方式,先后对总队机关,西安支队及所属的2个大队、3个中队,咸阳支队及所属的2个大队、2个中队,17家社会单位和场所,2处彩钢板建筑,2个街道办事处及所辖的6个“九小场所”,以及1个社区、1个农村进行了检查。检查社会单位时,西安、咸阳两地的政府分管领导及公安、安监、民政、教育、工商、宗教等部门工作人员也陪同了检查,现场研究解决发现的火灾隐患。

      检查结束后,督导组认为:陕西省及西安、咸阳等地市的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夏季消防检查以及抗战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保以及部队管理和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全省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比较扎实,确保了火灾形势相对平稳;部队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比较到位,保持了队伍和谐安全稳定。

      督导组在指出检查时发现问题的同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努力保持火灾形势的长期平稳。要科学研判火灾防控形势,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容易造成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的场所,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彻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推动政府抓责任,部门抓落实,实行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检查发现问题到位,监督执法程序到位,督办整改措施到位,切实将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二是要持续推动消防安全创新管理,切实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在确保“十二五”消防工作圆满收官和谋划“十三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之际,紧密依靠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保障、经费投入、队站建设、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发展和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有更大的突破。要采取超常举措,实现“四个能力”建设向纵深发展。要加大检查和培训指导力度,将“四个能力”建设注入到单位、企业的日常管理之中,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要不断深化依法治火理念,在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要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权利,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监督执法业务能力。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从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制作,隐患问题督办等方面入手,使派出所民警会执法、执好法。要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过错责任追究、奖惩激励等机制,通过抓规范、促工作,抓考评、提效率,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四是要不断加强部队执勤备战工作,努力保持队伍的高度稳定。要切实加强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官兵顺应改革、拥护改革,始终保持军人的优良作风,尽心履职,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要围绕打造消防“铁军”要求,针对实战需要,加大执勤训练工作,强化灭火实战演练和“六熟悉”,要完善消防部队和社会单位联动的“一体化”灭火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