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积极收储社会房源 加快公租房有效供给

11.02.2015  10:19
  本网讯 西安市自2010年开展公租房保障以来,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出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公租房建设管理新路子,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设为主,收储为辅”的公租房保障新模式。截止2014年,西安累计建设和筹集公租房9.58万套,其中收储的社会房源占到了1.56万套。   据悉,西安市在各区共成立了7个收储机构,负责发布通告、接待验房、签订收储配租合同、日常管理等工作。收储遵循产权明晰、业主自愿、市场租金、法律关系明确的原则,要求收储房源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或明晰有效的产权证明,房源的市场租金与公租房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一般不超过每平方米25元。   在收储中,对已经形成租赁关系,业主愿意将房屋长期租赁给收储机构且房客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优先收储,由收储机构、房屋业主、承租人签订三方合同,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公租房保障对象发放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此外,对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西安市房管局要求,在编制改造方案时提前征询拆迁群众的意见。除用于自住的安置房外,将拟用于出租的安置房,统一集中规划建设,并与拆迁户签订收储意向,待安置房建成分配后,按照届时市场租金签订正式收储合同,收储后的房屋面向公租房保障家庭统一出租,租金按照市场价的80%收取。   通过以上举措,西安市社会房源收储工作在实现房屋业主得利、保障对象欢迎的同时,也有效地为政府节约了成本。(胡怡)   【全省住建系统经验交流系列报道十一】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