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稳中有升 提升空间仍可挖掘

28.02.2017  16:03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错综复杂宏观经济环境,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各项惠民利民的政策措施,精心谋划,稳增长、优结构、惠民生,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增收途径。全省紧抓“三去一降一补”,积极践行“五个扎实”,努力实现追赶超越。各市(区)全年宏观经济总体平稳向好,呈现了城乡居民收入稳中有升,百姓生活幸福安康的良好局面。

 

  一、陕西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16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96元,比上年增长8.1%,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6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40元,比上年增长7.6%,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19位。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74元,比上年增长8.5%,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1位。从各市(区)情况来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跟全省城乡居民收入趋势保持一致,均呈现出继续增长态势,但增速同比放缓。

 

  

 

  二、各市(区)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

 

  农村居民方面,从绝对值来看,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榆林市和杨凌示范区率先突破万元大关,尤其是西安市更是突破了一万五千元大关,达到15191元的较高水平,领先于其他各市(区)。增速方面来看,安康市继续领先于其他各市,增速达8.5%,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全省除西安、延安、榆林市外,同比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城镇居民方面,从绝对值来看,西安、宝鸡、咸阳、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齐头并进,迈上三万元台阶,领先于其他各市。其中,西安市和杨凌示范区更是突破三万五千元大关,达到人均35630元和35510元的较高水平。增速方面来看,汉中市和商洛市并列最高,增速均达到8.3%,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

 

 

  

 

  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因素分析

 

  1、城镇居民增收的主要影响因素来自政策性调资

 

  一是今年全省各市(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补发去年增资和车改资金到位,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二是各市(区)再次上调考核奖励标准,多地区人均较上年增加2000元左右,平均增长20%左右。

 

  调查显示,西安市区县街办人员车补从去年7月份补发,年内一次性发放到位。同时,机关年终目标考评奖平均比上年增长20%左右,涉及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8万人。

 

  商洛市行政单位及企事业单位工资普调,人均增资400元左右。今年目标考核奖优秀单位8000元/人,优良单位6000元/人,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同时,全市公车改革补贴落实到位,人均月增加500-1000元不等。

 

  铜川市今年根据《关于印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47号)文件,全市已完成工资调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4489人,离休人员112人,人均月增资300元,增资总额4428.18万元。铜川矿物局补发2015年欠发3个月基本工资,涉及2万人,人均补发10500元,补发总额21000万元。目标考核奖励由去年人均5000元增加至目前的7000元,同时补发了由去年8月份起算的公车改革补贴,有力带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

 

  宝鸡市今年实施了级别工资升档办法后的首次调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享受。行政单位(含参公)增加了医疗补贴这项收入,按工龄以每月180元到320元不等的标准补发到位。2015年度荣获2015年度“精神文明奖”称号的,所在单位个人获得奖金4000-7600元不等。

 

  汉中市四季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增资落实到位,人均增收300元左右。同时,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标准6000元增加到8000元,增长33.3%。

 

  2、社会保障制度的日趋完善带动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

 

  一是陕西省出台《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37号),统一对退休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提高。二是全年节假日期间,各市(区)高度重视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及时拨付了各种群体的生活补贴资金,保证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和改善。三是随着去年政策性增资的落实,各市(区)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也随之再次提高。

 

  调查显示,商洛市今年四季度退休金及养老金补发6个月,人均增资350元。咸阳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6.5%左右,同时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铜川市全市已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涉及89930人,人均月增加165元,增加总额17860万元。西安市公益性岗位工资上调20%左右,市级财政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收入。同时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565元/月提高到590元/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面上调6.5%左右。

 

  3、各市(区)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呈现小幅增长

 

  一是由于2016年股市、期市行情波动剧烈,并没有大幅好转迹象,债市、基金收益率逐步走低,城镇居民投资理财收益下降,导致全省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呈现回落明显。二是全省经济仍处于缓慢上升期,城镇居民经营收入增长受到很大影响。三是从各市(区)情况来看,农家乐和自驾游已经成为城镇居民日常休闲的首选方式,旅游经济的蓬勃发展,有力带动了城镇居民家庭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调查显示,汉中市国庆节期间接待旅游者388.8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6%和20.4%。中秋小长假共接待旅游者99.2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29亿元。“五一”小长假期间共接待游客181.1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30.5%。清明小长假共接待游客212.69万人次,同比增长62%,实现旅游收入9.27亿元,同比增长65.8%。咸阳市乡村游市场火爆依旧,继袁家村、马嵬驿后,泾阳的茯茶小镇在上半年也呈现了井喷式发展。据统计,清明小长假全市累计接待游客130.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94亿元,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五一”小长假,全市累计接待游客19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1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46%和47%。

 

  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收主要因素

 

  1、务工需求不旺略有改善,工价小幅上涨

 

  一是全年总体来看,各市(区)务工需求不旺的状况略有改善,工价在下半年呈现了小幅上涨态势。二是各级政府积极拓宽农民工务工渠道,各市(区)农民工外出务工数量同步增长。

 

  调查显示,西安市市场用工工资水平提高。灞桥区农村大工由去年的230-240元/天上涨到250-260元/天,增长8.7%,小工由150-160元/上涨到180-200元/天,增长20%。铜川市普工工价每天90-110元左右,较去年增长9%左右。宝鸡市大工每天150-180元之间,小工每天80-90元之间,较去年增加30元和10元左右。安康市小工工价达到100—150元/天,大工及技术性工种达到200—300元/天。

 

  2、特色品牌农副产品量价齐升,带动经营收入平稳增长

 

  虽然今年各市(区)大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并没有明显上涨,但各市(区)地域特色和著名品牌农副产品价格则持续走高,如渭南花椒、延安苹果、安康富硒茶等。同时,随着节假日消费市场和旅游市场发展繁荣,农民从事交通运输、餐饮服务以及批零贸易等产业所得现金收入保持了同步增长,带动了家庭经营收入的平稳增长。

 

  调查显示,安康市山林经济和富硒产业蓬勃发展。建成10个茶叶标准园区、6个无性系繁育基地,低改茶园2万亩,茶园面积达75.9万亩,产茶2.8万吨。紫阳富硒茶入围全国“一村一品”知名品牌评选。全市打造地域特色品牌,如“镇坪洋芋”地理标志认证通过省级现场核查和品质鉴评,魔芋产业建设“安康模式”在全国推广。

 

  渭南市韩城市已建成55万亩4000万株大红袍花椒生产基地,受近年花椒价格高企,净收入快速增加的影响,全市椒农对花椒的管理投入不断加大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受到生长期间气候条件的支持,韩城大红袍花椒产量再创新高,全市2016年花椒总产量预计2400万公斤,平均价格达到80-90元/公斤,单价增长20%左右,产值预计达到24亿元,较去年同比增加4亿元。

 

  西安市灞桥区的樱桃、葡萄等名优果品种深受市场青睐,红杏、甜瓜、樱桃、葡萄、早酥梨、紫玉淮山等特色农副产品销售总收入超过700万元。全年全区樱桃种植面积达3.8万亩,挂果面积3.6万亩,平均亩产700公斤,总产量2.52万吨,平均售价每公斤26元,总收入达到6.5亿元。有效带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

 

  延安市全年苹果303.18万吨,增长10.9%。全年粮食78万吨,增长8.04%。全年蔬菜129.9万吨,增长7.32%,增速位居全省第2位。同时,今年粮食收购价格普遍上涨,例如玉米的平价价格为0.9元,比去年的0.7元上涨0.2元,增长28.3%。量价齐涨带动收入快速增长。

 

  铜川市粮食产量稳步提升,果业量价齐增。今年夏粮面积36.26万亩,实际产量7.1万吨。秋粮面积58.7万亩,较去年增长3.5%。预计秋粮总产17.2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3.0%。果业产量预计达到74.83万吨,较上年增长2.5%。预计蔬菜总产量18.2万吨,增长5%。

 

  3、脱贫攻坚政策作用初步显现,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同步增长

 

  2016年,全省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政策红利和扶贫措施精准惠及贫困户个人,全年全省贫困人口得到有效减少,贫困农民生活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各市(区)继续保持良种补贴等农业补贴发放力度,提高新农合、新农保等各项政策性补贴和保障标准,扎实推进土地集中经营、产业集中发展,带动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同步增长。

 

  调查显示,汉中市2016年安排下达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亿元,市财政安排配套资金3675.9万元,同比增长22.5%,多方筹措财政扶贫担保基金1.1亿元,撬动小额信贷资金10.03亿元,带动扶持贫困户2.33万户。累计建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514个,入会农户3.54万个,资金总量1.5亿元,扶持贫困户1.56万户,加快农民增收脱贫步伐,预计可实现17.86万贫困人口脱贫、237个贫困村退出,佛坪县有望率先脱贫摘帽。

 

  安康市以中央办公厅为首的5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以省政府办公厅为首的77家省级单位共投入帮扶资金1720万元,引进各类帮扶资金3325万元,协调引入项目13个,举办各种培训班65期,培训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工3812人次。

 

  铜川市积极响应精准扶贫政策,年内实现省级扶贫标准下大约2.1万贫困人口脱贫。榆林市扶贫部门对发展禽畜养殖的贫困户提供5000至10000元财政资金补助。对家有本年考上大学的困难家庭给予3000-6000不等助学补助。宝鸡市按照市脱贫工作小组2016年第二号文件要求,对部分地区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特殊补贴,具体包括退耕还林、上学补助、看病报销、生产经营等多方面补助措施。

 

  五、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措施和建议

 

  1、促就业,增工资,继续加大政策性增资力度

 

  拓展就业增长空间,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大力开发公益性、服务性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控制和管理,努力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逐步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持续增长机制。

 

  2、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努力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确保贫困农户的逐年减少。继续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提高良种补贴等长期补贴的补贴标准。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覆盖范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对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家庭保证力度。

 

  3、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广泛开辟农民增收的渠道,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进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优化农业产业布局,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运销业,着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4、努力实现科技兴农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认定,为农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实用技术人才,满足未来农村“产业工人”技能需求。依托项目,开展劳务输出,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

 

  5、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确立收入增长新亮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土地流转的新论断,让土地流转成为破解“三农”难题的希望。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同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保障被流转土地农民利益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充分感受到既能当土地上的主人翁,又能尝到土地流转增收的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