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举行 分档限量方案存争议

27.06.2015  10:03

    昨日上午9时许,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在西安举行。省物价局3名听证人员以及消费者、经营者、相关利益方、专家学者等各方面共22位代表,主要针对两套分档气量的方案进行了听证,多数听证人员对阶梯气价标准无异议,但如何划定两套方案中三个档次的用气量标准则成为争议焦点,多数代表赞同每月保证普通居民28方用气量,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分档限量方案存在争议

    针对省物价局听证人提交的听证方案,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铭荣说,按照此次提交听证会的方案,在涵盖大多数居民家庭用气需求的基础上,超用的二档气和三档气所带来的收入,燃气企业还将用于到期的民用燃气表具的更新。由于目前西安市采取的是IC卡预售模式,现有部分居民客户在近两亿方预售气囤气量,简单按目前西安市常年用气户数(剔除空房户)约145万户测算,每户约存气有138方的囤积气量,将弥补用户日常使用一档气的超用量,由此导致二档气和三档气收入难以预期实现。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魏和平:同意实施阶梯气价,但不同意方案中的分档限量。他调查了8家用户,7户表示基数为每户年用气量276立方米不够用,普遍要求提高基数。

    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制处调研员、听证会代表闫录慧:夏季和冬季烧水用气量不一样,让用户掏钱买气还要限制气量,既不科学,也不合法,这种方案有点粗糙。

    应考虑地区差异和低收入群体

    省住建厅燃气热力管理中心科员党祥祥:要明晰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概念,才能做到基本保障面不缩水。在两种方案中,涉及不涨价的第一档用户的用气量,均是按照80%覆盖率倒推出来的用气指标。但由于不同区域的燃气耗热指标存在较大差异,关中、陕南、陕北出现供需矛盾就会明显。

    延安市消费者协会曹静:第二套方案切合实际,但有关部门在考虑到企业利益的同时,还应该着重考虑到用户的利益,在大局方面认真思索,应当考虑到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寒冷地区和较温暖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差异以及考虑输油管道的距离,尤其要考虑对欠发达地区的政策需要。

    韩城市消费者协会卫荣辉:他发送了800份问卷,有700多份不太愿意让涨价,有20几份说和自己没关系,还有人说冬季用气供不上,建议本地区产气应首先保障当地居民生活,多余部分再向外出售。

     绝大多数代表赞同第二套方案

    包括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田高良在内的绝大多数代表认为,方案体现了公平负担,多用气多付费的原则。如果一户居民家里100平方米,采暖季4个月用气量900立方米,加上其他8个月用气量200立方米,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一般不会发生第三档用气量。第二档用气量为400立方米,与不实行阶梯气价相比,多付约160元。因而建议采用第二套方案为宜。

    听证会讨论结束后,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总结说,阶梯气价制度是将用气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实行不同的价格。用气量越大,超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气价越高。在重点抽样的基础上,提出两套方案予以听证,本次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代表认为第二套方案比较切合实际。

    本次听证方案独立采暖居民家庭支出将会增加,但明显低于集中采暖居民家庭负担。为确保城镇低保人群生活不受阶梯气价影响,我省规定对城镇低保户所有用气量一律执行第一档气价。

    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后,第二档、第三档气价会有所提高,因此燃气企业的收入会有所增加。这部分增加的收入,将主要用于居民燃气表具改造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等。 

    两套方案

    方案一:

    第一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276立方米(月均23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立方米(月均55.34立方米)以下。

    第二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76-420立方米(月均23-3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1100立方米(月均55.34-91.67立方米)之间;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方案二:

    第一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36立方米(月均28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立方米(月均58.67方)以下。

    第二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36-540立方米(月均28-4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1100立方米(月均58.67-91.67立方米)之间;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记者赵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