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年会举行

24.08.2015  10:10
        近日,第八届全国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工作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中国女法官协会名誉会长王秀红等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围绕如何把握司法改革带来的新机遇、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法院司法改革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并选举增补了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协会部分领导。

        黄尔梅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她指出,基层人民法院处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前沿,基层法院法官是人民法院事业的中坚力量。作为基层法院的女院长,要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以更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更加严谨、细致、负责的态度,带领全院干警,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她强调,基层人民法院院长要充分认识到司法改革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司法体制、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意义,带领全院干警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试点省份高院的工作安排,不断总结经验,把握司法规律,推动司法改革健康有序进行。她希望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协会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容,增强自身凝聚力和吸引力,为广大基层女法官开拓视野、沟通思想、展示风采打造空间、搭建桥梁。

        近年来,新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大局,以提升审判质效、开展文化建设为载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抓执法办案质量和作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她希望,新城区人民法院要根据地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通过提供有特色的优质的接地气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中国女法官协会秘书长曹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内蒙古女法官协会会长徐睿霞,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秉惠,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院长、全国基层法院女院长协会会长王美芳,和来自全国的50位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