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17.09.2015  17:34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山东把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通过探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着力强化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能力,加强各类创新资源整合,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提高了科技成果产出能力,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一、健全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加强科技资源整合
      为解决科技资源分散封闭重复和科技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山东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的要求,对原有的各类科技计划进行归并整理,将分散的11个科技专项整合为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体的、相互衔接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弥补了科技创新链条的薄弱环节,形成科研活动接力开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为改变科技人才扶持政策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山东出台了《山东省科技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从满足人才成长和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出发,遵循科技人才成长规律,构建起创新创业人才扶持、青年人才培养、杰出青年接力、拔尖人才支持、领军人才推助五个层次的人才扶持计划体系,既重视加强对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青年人才培养,也为青年杰出人才脱颖而出、进入国家科技人才队伍打好基础;特别是围绕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为领军人才的作用发挥创造条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发
      为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山东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凝练科技攻关方向和目标任务,力争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2014年,山东选择“透明海洋”、小麦玉米双增产、信息系统核心装备技术、工业机器人核心部件、大气污染防控等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集中力量进行协同攻关,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透明海洋”科技创新工程旨在加深对海洋系统规律的认识与把握,掌握海洋环境、资源等动态信息,为海洋资源利用和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持。目前项目已确立了多尺度海洋动力过程及海气相互作用理论体系,为预测西太平洋-我国近海-山东沿海的海洋环境及区域气候变化奠定了理论基础,研发的水下声学观测模块(配套潜标)已形成样机进行海试,质量接近军工级产品要求,产业化前景良好,具备打破国外技术封锁的实力。国家科技部对“透明海洋”科技创新工程十分关注,已将其列入国家“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备选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深入分析短板与补链环节的基础上,精心选择集成电路、激光器件及加工装备、耐盐碱作物品种培育改良、新药筛选、高端液压装备、先进陶瓷纤维材料及军民科技融合等多个领域,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带动了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将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作为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结合“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战略,加强区域间协同创新,强化重大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半导体发光、高端石油装备、海洋生物技术与医药等一批产值过千亿元的集群;到“十三五”末,力争产值过千亿集群达到20个,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有力推动作用。为加强医学前瞻性领域跟踪研究,山东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中,结合自身优势,密切跟踪先进科技发展趋势,进行脑科学、精准医学等医学前瞻性科研项目布局,目前项目已顺利开展。
      三、坚持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发展,提高科技成果产出
      平台为载体、项目为纽带支持科技人才开展科研活动,是促进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省科技重大专项自2012年实施以来,先后有100多位院士、千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参与项目研发,为提升全省科技人才队伍水平、支持领军人才实施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创造了条件,带动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与科技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为科研人员搭建创新平台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目前全省已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6家,企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0家,数量均居全国前列。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成为我国海洋领域唯一一家国家实验室。这些平台聚集了全省90%以上的千人计划、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成为山东自主创新的人才高地;建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6家,汇聚孵企业近5000家、各类创新创业人才近10万人;建设院士工作站256家,吸引入站院士296人,转化了大批科研成果,培养了大批创新团队。项目、人才、平台一体化模式在产出重大创新成果方面成效显著。2014年,山东有28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3项、技术发明奖5项、科技进步奖20项,获奖总数创近三年新高。
      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厘清市场和政府投入的边界,逐步加大贷款贴息、后补助、奖励等方式所占比例,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引导基金、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和支持创新,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放大效应。一是充分发挥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投入。201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天使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分别达到2.4亿元和2亿元,积极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目前已带动创投机构20多亿元投资。二是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出台全国首个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支持的政策文件,设立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有效缓解了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仅2015年上半年,全省就有77家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山东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省,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给予5000万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三是强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券”的使用。采取“创新券”方式,利用计划资金对使用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享网仪器设备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补助(西部经济隆起带小微企业的补助标准为60%,其他地区为40%),有力促进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
      五、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
      一是拓宽科技项目申报渠道。所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不限项申报,为优秀项目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也杜绝了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应用基础研究和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力度。省自然基金经费由2013年的5000万元增长到目前的1.5亿元,2015年获得省自然基金项目的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比重达95%以上。三是坚持以问题导向作为评价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即评价科研成果能否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发挥作用,通过转化、应用带来经济社会效益。改变以往过于关注论文、奖励,而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够重视的做法,形成对科技人才的正确评价导向,激励科技人员面向市场进行科技创新。
      六、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确保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强化科技资金过程监管,促进财政科技资金阳光运行。规范项目经费预算评估制度,引入经费评审环节,由专业审计和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和评估;探索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结转结余经费管理制度,在研项目年度剩余经费可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实行科技资金“痕迹化”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中期检查、验收审计等环节的全过程信息进行在线公开和监管;实行预算单位科技经费“公务卡制度”,确保科技经费使用按时、安全、规范。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科研诚信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进行公开通报,责成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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