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五项举措”打造生态宜居城乡

09.01.2017  13:04

 

近年来,山阳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倾力守卫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打造生态宜居城乡。

一是夯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安排部署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办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督查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治理”责任制要求,与各镇办、各部门、重点企业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兑现。

二是扎实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突出补齐环境保护规划和项目审批短板,做到在制定重大项目规划之前,把企业环保设施建设纳入重大项目规划;在项目审批、核准时,严把招商引资产业政策关、项目论证环评审批关、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落实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关,从源头上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建设。

三是不断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聚焦大气、水、土壤“三大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建成省市生态镇14个、生态村27个,拆除改造燃煤锅炉11台,整治建筑工地12处,淘汰黄标车548辆,大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为305天,金钱河、银花河、谢家河三条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II类水质标准。

四是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检查排污单位128家,责令限期整改24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清理环境违法违规项目16个,查处群众环境投诉和省市转办件33件。

五是大力支持绿色环保项目。坚持追赶超越与绿色发展并举,倡导节能减排,大力支持光伏产业扶贫、金钱河梯级电站开发、气化山阳城区集中供热、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等绿色环保项目,让绿色成为山阳最绚丽的色彩,让碧水蓝天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