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法院强力执行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10.10.2016  03:06
        陕西法院网讯    为依法保障山柞高速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9月28日至30日,山阳法院在公安、国土、消防、户垣镇等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组织100余人对山阳县国土局申请的刘声波非法占地堆放沙石案依法强制执行,清理了严重影响山柞高速公路建设的“拦路虎”,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山阳县户垣镇九里坪村竹沟口地处山阳和柞水交界,是山柞高速规划穿过的地段。2016年初,柞水县杏坪镇村民刘声波在该地带开办沙场,租用竹沟口几户村民土地堆放沙子,且不顾当地政府劝阻,非法占地3464平米堆放1.42万方沙子。2016年5月山柞高速路山阳段相继开工建设,该堆沙之地正好是在建路通过之地,沙堆高二十余米,高速路隧道无法开钻,隧道下桥梁也无法施工,致使建设工期一拖再拖,成了山柞高速隧道开挖和桥柱修筑的“拦路虎”。为此,山阳高速路协调办公室会同国土部门及户垣镇政府,多次给刘声波做思想工作,劝其立即腾出占地,该刘拒不腾还土地,为了尽快为施工方交付已征用土地,山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7月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刘声波退还土地(3464平方米),清理非法占地3464平方米土地上堆放的沙石,并处罚款103920元,逾期不履行将没收沙石。刘声波不服该处罚决定,起诉到商洛市商州区法院,经审理商州法院依法驳回刘声波的诉讼请求。2016年9月2日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山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9月2日向山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山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多次找刘声波谈话做思想工作,劝其自觉履行,但刘声波拒不履行。山阳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腾退土地和罚款的事项,对没收沙子的事项不予执行。

        此案的强制执行对山柞高速建设影响重大,为了确保该案顺利执结,山阳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方案。该院领导及局、庭长、执行法官多次到执行现场查看,认真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当事人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采取过激言辞相威胁。针对上述情况,该院请求县政府召开协调会议,并邀请县人大、政协、公安局、国土局等部门参加,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及分工。

        9月28日,该院会同公安、交警、户家垣镇政府、国土局,电视台、120急救中心等相关部门共计百余人,出动警车十余辆,前往执行现场进行强制执行。同时,为了增强执行公正,还邀请了县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现场监督。执行现场,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入执行现场,东西两头同时开工,稳控组将案外人传至执行指挥部,谈话训诫,指出期行为危害性,如不听劝阻,将予以拘留,案外人及其亲属在执行人员的劝说下离开执行现场,执行工作有序进行。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全体参战的执行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敢于担当的精神,经过三天连续作战,依法强制清理了非法占地上堆放的沙石和有关设施,收回占用的土地并交到施工方。该施工方负责人高兴地说:“这下工期有保障了,感谢法院用法律维护了施工环境”。此次执行行动为山柞高速重点项目建设扫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