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斐然

24.12.2015  11:02

2015年,岐山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努力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今年,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机构,明确了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落实了领导责任。在系统内完善了法制机构,明确了负责法制工作的科室和兼职工作人员,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将本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执法责任制逐项分解到内设机构,落实到行政执法人员。为了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还建立了司法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执法程序等在办公场所的公共区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力做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县局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件,接待受援人来访123人次,受理法律咨询来电17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9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先,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按照“三个规范”即“制度规范、运作规范、衔接规范”的要求,印发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基础工作规定》、《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日常管理制度》、《社区矫正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其次,为了确保矫正对象规范接收,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流程和信息管理平台培训,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明确程序,细致操作,规范接收。

深入开展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提高依法执业技能和水平。指导公证处针对是否存在个别公证书签发不规范、案卷证据收集不够全面、谈话笔录过于简单、案件证词不够准确等问题,扎实开展了公证岗位训练活动,公证处分阶段、按标准对公证案卷进行了自查、互查和整改。参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实务》及各类公证细则,制定公证事项标准样本,从公证书的起草、谈话笔录的制作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等都详细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规范。年内共办理公证案件435件,其中,经济案件5件,民事案件430件。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方面建立律师代理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两个律师事务所和“148”所的办案质量及数量均有所提升。另一方面,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和支持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全县经济建设的各项重大活动,一年来,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为各级政府和重大建设项目担任法律顾问103家,共代理各类法律事务625件。

通过依法行政,与广大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全面普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逐步成为全县人民的共识,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并日益深入人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树立了“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政府形象,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岐山建设进程。(张天赐)

来源:岐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