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多措并举狠抓法律援助工作

24.11.2015  09:47

为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岐山县狠抓宣传,热情服务,严格办案,应援尽援,建站设点,服务便民,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建设“人文、生态、和谐、富裕新岐山”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狠抓业务宣传,提高知晓程度

该县司法局坚持采取定期宣传与不定期宣传相结合,设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传统宣传与创新宣传相结合,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在县信访大厅引导符合条件的上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利用乡镇及农村文化广场建造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宣传栏的机会,以专栏、墙画、电子屏的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利用网页、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加强互动交流。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利用乡镇及农村开展物资交流会或古会的机会,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坚持应援尽援,扩大援助范围

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县上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原则,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残疾人申的合法权益,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不再审查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并适当扩大受案范围,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残疾人打官司不再困难,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影响力,使法律援助的阵阵热流洒向每一位受援人的心田。

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秉承“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认真聆听、耐心解释”的工作原则,热情接待咨询群众,认真聆听法律咨询,耐心解释疑难问题,争取使咨询群众“疑惑而问,满意而知”。坚持安排专人,昼夜轮流值班,保持法律援助咨询专线24小时开通,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的职能作用,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咨询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认真审查咨询群众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法律援助,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引导分流,树立并维护良好的法律援助服务形象。严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查、办理、审批、指派、办案、结案、发放办案补贴等各个环节严格要求,形成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推进工作。

完善网络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县上实际,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及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等社团组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全县14个社区及144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将法律援助的工作阵地推到了最基层,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

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白坚)

来源:岐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