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法院:上门立案情暖困难群众

20.08.2015  16:45
        陕西法院网讯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我一个农村妇女,什么也不懂,你们法官冒雨上门帮忙立案,真是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呀。”8月18日,岐山县青化镇南阳村的李某,对岐山法院立案庭的两名法官连声道着谢。

        李某的丈夫武某,不久前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致头部、腰部多处受伤,被诊断为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现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万般无奈下,武某的妻子李某来到法院,请求法院立案起诉肇事方,并申请法院减缓诉讼费用。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李某没有办理授权委托手续,且立案材料准备不全。考虑到其行动不便、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先是很快为其办理了诉讼费减缓手续,缓缴诉讼费,并亲自前往原告武某家中上门立案。

        在武某家炕头,法官认真检查起诉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及诉求,耐心解答武某夫妇相关疑问,指导他们书写有关起诉材料,并告知其诉讼权利及义务。武某夫妇在法官的帮助下将立案所需的各项材料整理齐备,现场顺利立案。临走时,法官还留下办公电话号码,告诉他们如果有需要可以随时打电话咨询。于是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岐山法院加大司法便民举措,力求让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民、优质的司法服务,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向立案群众送达“一次性立案告知书”20余人次,通过电话、网络、邮寄、上门等方式快速立案5起,为6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缴诉讼费6万余元,诉前调解案件105起,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充分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