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分类施策构建社会救助大格局

18.12.2015  07:18
 

  岚皋县紧密围绕底线民生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全面构建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为基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补充,民政救助与其他救助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该县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切实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审批程序,2015年全县退出农村低保438户1226人,退出城市低保52户92人,新增农村低保114户360人,新增城市低保76户145人,低保对象总量首次出现下降趋势。同时,投入运营县级中心敬老院1所,区域敬老院3所,镇中心敬老院13所,村级集中供养点31个,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1885人,集中供养率达54%,全年共支出五保供养金2158万元,实现了特困供养符合政策下的全覆盖。

  为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落到实处,该县稳步提高救助标准,全力资助参合参保,积极开展医中救助,在县医院、县中医院、安康精神康复专科医院和17所镇卫生院推行“一站式”定点医疗救助2136人次、门诊救助1576人次。并充分发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委会、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对生活无着流浪人员实施主动救助,共进行自主返乡救助393人次,护送返乡2人次,救助流浪危重和精神病人23人次。

  在此基础上,该县强化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家属、年满60岁农村藉退伍军人等生活补助全部按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对符合安置政策的转业士官全部安排工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标准提高到20361元。全年共支出优抚事业费1289.6万元,并获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的省级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