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叔嫂因琐事起纷争 法官调解化纠纷

23.04.2015  12:45
        陕西法院网讯    4月22日,岚皋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由放养鸭子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在该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张天与田勇系叔嫂关系,两家相邻而居。田勇养鸭,日常放养期间,鸭子总从张天家菜地经过,导致菜地毁损。为保护自家菜地,无奈之下的张天只好将路挡住。谁知此举竟引发两家争吵,进而打了起来。张天及其儿媳被田勇打伤。事发后,经当地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张天及儿媳作为共同原告将田勇诉至法庭,请求判令其赔偿各类损失共计2.9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两家既是亲戚又是邻居的特殊关系,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事,遂希望能以调解的方式化解这场纠纷。承办法官先是立即赶赴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案情,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时,原告提出愿意在赔偿数额上作出让步,而被告却认为,自己虽承认打人事实,愿意担责,但却无法接受对方以诉讼方式解决亲戚之间的“芝麻小事”。法官开始对被告进行劝导说服,希望他大度包容,莫因小事伤了和气。在法官的不懈劝说下,被告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下来。最终,通过法官的调解,双反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赔偿各类损失共计4千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