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小警务筑起社会大和谐

28.10.2014  21:06

  岚皋小警务筑起大和谐

—岚皋实施“十小警务”和“54项便民措施”纪实

    祖祖辈辈生活在灵山秀水中的岚皋人民,有着山一样的坚韧与朴实,有着水一般的善良与柔美。而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岚皋,在经济指标快速攀升的同时,各种矛盾隐患相伴而生,各类案件层出不穷,到2006年至2010年,每年越级赴京到省上访就达几十人次,社会安定和谐面临重大考验。

    然而近三年来,岚皋治安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持续下降,全县连续三年无邪教事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越级群体上访事件,无重大涉枪涉爆案件,无重大火灾及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无重大“民转刑”案件,连续三年 获得“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两率一度”测评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连续五年保持全省信访“三无县”。2013年可防性案件下降14%,信访总量从5年前1895件次下降到2013年的879件次。

    是什么让岚皋做到了这般稳定和谐?用县委书记周康成的话说,这要归功于全县上下坚持群众路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结果,而在这其中,公安机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十小警务”和“54项便民措施”的开展实施,把许多可能发生的“大事件”、“大问题”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倾听群众呼声,征询各方意见

   —— “十小警务”和“54项便民措施”历练出炉

    2012年来,岚皋公安机关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先后开展了“秦剑”、“秦安”、“清网”等行动,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多起大要案以及备受关注的系列摩托车盗窃、电信诈骗等案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除去了群众心头压抑已久的治安焦虑这块“心病”后,群众对社会治安有了新的期待和要求:公安机关除了要侦破大案要案,更要更加重视“小矛盾”、“小纠纷”、“小隐患”, 防止演变成“大冲突”、“大事件”,最好是没有大要案办。

    如何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增加老百姓幸福指数?成为了岚皋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一班人潜心思考的问题。

    民声民意就是号令!2013年初,“十小警务”在各级领导专家、广大干部群众、公安干警的集思共议下历练出炉,包括:社区民警联络组建“小帮手”,积极开展“小帮教”,排查化解“小纠纷”,主动协办“小案件”,及时清理“小隐患”,高调营造“小环境”,适时提供“小服务”,注重搞好“小建设”,高度重视“小建议”,合理用好“小权利”。

    “小服务”是“十小警务”重中之重。为方便群众办事,岚皋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民意为导向,将“小服务”再具体为54项具有岚皋特色的便民利民措施,其中35项是岚皋公安机关从群众需求出发创造性规定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