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9.10.2014  18:04

10月28日,岚皋县组织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人员、农业园区技术负责人和农资经营门店业主200余人,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领导集中辅导学习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为主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岚皋县将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县政府出台了《岚皋县加强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县发改局、药监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委办、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从领导小组,履行农产品监管的组织协调职责,在县农业局设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县上还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各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齐了人员和相关设备,具体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根据有关法法规要求,在全县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和兽药经营GSP制。全县农药经营实行专柜制、进货备案制、销货台帐制、购买实名制,对农业园区和经营门店监测实行常态化的管理。

结合全省“百日农资打假”和“冬季农资打假”活动,县农业局组织县镇两级农业执法人员,深入镇、村、街道,对全县300余个农资经营门店、20余个规模养殖场和10余个现代农业园区进行了两次拉网式的检查,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等主要投入品,注重从源头上监管,严格实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兽药使用档案记录制度,确保全县农产品安全、可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