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陕西省宝鸡峡管理局 关口前移治理渠道“三乱”

24.09.2015  10:49
      宝鸡峡管理局针对渠道“三乱”治理问题,将工程管理关口和安全防范红线前移,出台了《干支渠道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填补了灌区渠道管理方面只有事故责任追究、缺少管理责任追究的制度空白。
  
      9月15日,陕西省宝鸡峡管理局召开渠道“三乱”治理暨2016年度“三修两清一绿化”动员会,进一步遏制和解决渠道“三乱”问题,保障工程安全,保证渠道安全输水能力,确保灌区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宝鸡峡管理局在安全管理方面,曾出台了《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追究办法》《干支渠道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但这些办法均是“出事后”追究,缺少“出事前”的约束力。近期,针对灌区干支渠道频发的“乱挖、乱建、乱倒”问题,管理局组织人员广泛调研,与地方政府达成共同治理渠道“三乱”共识,配套出台了《宝鸡峡管理局干支渠道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追究的内容、追究的方式,规定对违规的单位领导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降低职务、责令辞职、免职或撤职等四种处理方式;对违规的管理区段责任人采取警告、记过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扣发绩效工资等三种处理方式;详细规定了处理、减轻处理、加重处理等8条28种责任追究情形,并就责任追究建议部门、办理部门及被处理人的后续待遇等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干支渠道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落实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
  
      宝鸡峡管理局要求,全局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三乱”治理活动和作风纪律重建活动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保障“三乱”治理取得实效;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周密方案,迅速掀起“三修两清”工作热潮;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规范管理,对施工程序、质量、安全等实行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