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劲峰: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几点认识

22.01.2015  14:0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要切实履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我们应对新时期各种挑战,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稳定的风险期,形势深刻变化,利益冲突频繁,内外矛盾叠加,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保障意识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愈发强烈,对于更加充分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充满期待。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政法工作的批示中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召开,进一步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也预示着我国法治建设开始提档加速。在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扬帆奋进的今天,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已经成为党领导人民必须完成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

      二、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路径

      从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到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中国建设的路径越来越清晰。这一路径选择,意味着中国法治建设向系统构造转型升级,向全面深化战略推进。沿着这一路径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加快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坚持依法执政。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立法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人大民主选举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行使职权,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三、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方针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十八大报告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国法治建设的方针更加关注立法的科学性、司法的公正性和全民守法的基础性地位,内容更系统、更完整、更具针对性。按照这一新的方针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坚持科学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活动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立法要自下而上,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度和提高立法透明度,确保所立之法真正成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维护多数人利益、得到多数人认同并自觉遵守的可操作、可实施的良法。执法要自上而下,通过建立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法制”变“法治”。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全民守法,使每一名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坚定信仰者、自觉遵循者和积极捍卫者。守法要由心而行,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增强全民遵法守法的行为自觉。特别是要把司法实践作为法制宣传的主战场,切实通过执法办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四、正确认识检察机关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

      加强法治监督体系,是法治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宪法确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自觉在法治建设全局中谋划和定位检察工作,切实承担起维护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一要当好权力运行的制衡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权力制约、权利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坚决查处、积极预防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廉洁用权、规范用权、依法用权的期待。二要当好执法司法的监督者。牢牢把握推进法律实施这一当前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切实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干预,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当好公民权利的保护者。切实肩负起维护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责任,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依法调节各种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法律实施的过程成为公民权利有效实现的过程。四要当好法治观念的引领者。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从一个个案件做起,通过自身的执法办案活动践行法治、维护法治、宣传法治,为在全社会建立法治信仰不断积聚正能量。当好规范行为的示范者。坚持把法治精神当做主心骨,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当做必修课,带头严格依法办事,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规范执法,秉公用权,进而带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作为二十多年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亲历者和检察事业发展改革的实践者,我也深深的体会到:只有卷起袖子服务发展,扑下身子维护民生,才能赢得党委肯定、人民赞誉;只有甩开膀子履行职能,开动脑子创新机制,才能开创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只有拉下面子严肃纪律,加快步子代号队伍,才能增强法律监督的“底气”,提升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形象。总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坚持立足当下,全面履职,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庄严使命,全身心的投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滚滚洪流中,我们才能无愧于这一深刻变革的伟大时代,才能无愧于“人民检察”这一神圣的称号。

(作者: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劲峰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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