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层检察院工作如何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

18.11.2014  13:11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性是其根本的政治属性,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的。对于基层检察院而言,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更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检察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直接关系到基层检察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已成为各个基层检察院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作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的内在本质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一)准确把握群众满意在检察工作领域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表现。对检察工作而言,群众满意就是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和社会形象整体的良好的评价,具体表现为群众对检察干警的信任、理解,对检察工作的支持、配合,对检察形象的崇尚、尊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准确定位具体内涵,才能正确把握工作方向。

      (二)深入理解群众满意的现实意义。检察工作是否落到实处、检察干警作风是否转变、是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最重要的是让群众来评、看工作结果、看工作成效。衡量检察工作的成绩,不能单纯看办了多少大案要案,出台了多少管理措施,开展了多少次宣传活动,接待了多少次群众来访,而是要在工作的实际效果上较真,看是不是真正解决了具体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整体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是不是真正满意,也就是要用成果说话,让群众来评。

      (三)充分认识脱离群众思想的严重危害性。我们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检察工作有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取得很好的成效。否则,单靠增加人员编制和技术装备,解决不了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等问题,更谈不上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目标。

      二、当前影响群众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当前我国大部分县区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影响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的因素较多,从陕西省各县区目前情况来分析,影响群众满意度的因素主要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但主要还是检察机关自身主观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一)客观方面因素

      1、检察职能与群众期望值不对等。由于法律宣传的不到位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缺失,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责职能缺乏了解,遇到涉法问题,就要在检察机关实现诉求,认为检察机关对侦查和审判的监督无所不能。现在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很高,把本应由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共同负责的反腐败工作责任全部由检察机关承担,如果反腐败工作有问题,就是检察院、反贪局不作为。还有部分群众把检察院当作“包治百病”的司法机关,群众甚至把纪检监察、劳动监察等部门工作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混为一谈,当个人诉求不能不能实现,就会对检察机关产生不满情绪。

      2、群众对检察机关正当执法不理解。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正常的检察工作受到阻挠、干扰等情况,自侦案件中传唤不到位、证人不作证、相关单位不提供案件材料,公诉案件中威胁、漫骂公诉人,抵制、不服法院判决,冲击办案机关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负面现象的出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二)主观方面因素

      1、执法不够规范。少数检察干警执法不规范、服务意识差、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办案过程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个别办案人员受利益驱动,违反纪律规定,插手经济纠纷,扰乱甚至破坏经济秩序,走上犯罪道路。一个案子办错了,会让很多人失望,一个干警犯错误,会影响检察队伍整体形象。

      2、服务群众不足。公、检、法、司四家政法部门,唯独检察机关在没有基层单位,这就造成了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方面的先天不足。随着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参与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也越来越高,群众涉检上访、控告申诉、法律咨询等方面法律诉求越来越多,群众与检察机关往来也越来越密切。

      3、检察队伍素质不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执法水平、执法能力等方面还有不足之处,部分检察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在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中,出现了一些损害检察队伍形象的问题,往往是“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人民群众很不满意。

      4、宣传力度不够。检察宣传形式上经常化、制度化不够,内容上更新、完善不及时,手段上比较单一,机制上没有保障,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宣传工作,削弱了人民群众实现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甚至阻碍了人们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知认同,对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工作性质知之甚少。

      三、基层检察院工作让群众满意的对策

      检察机关要提升群众满意度,关键在于提升检察队伍形象,重点在于公正规范执法,要着重克服主观方面的原因,通过密切联系群众、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方法,成功打造出百姓满意的检察品牌。

      (一)打造“公信”品牌,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创新执法制度、机制,改进执法的方式、方法,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把执法和司法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继续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打造“服务”品牌,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把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管理的主要方向,把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作为检察机关社会管理改革的重点,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积极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例如近年来开展的为了延伸法律触角,开展便民服务,一些检察机关在乡镇建立了驻所检察室;一些检察院开展了“一村(社区)一检察官”机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些都是检察机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方面一些有益的探索。

      (三)打造“开放”品牌,获得群众理解信任。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加强检察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职能的认知。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经常性地推介宣传检察机关和检察官,向社会展示检察官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形象,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理性认识。在当前信息化时代,检察机关更要高度重视网络、论坛等新兴媒介的舆论引导和宣传,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检察微博等方式加强与网民沟通与交流,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检察机关职能、工作程序,了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获得群众理解与信任。

      (四)打造“文化”品牌,素质良好检察形象。队伍专业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关系到执法的公信力和检察机关的发展。我个人认为,检察机关应围绕塑造新时期检察队伍形象,致力于打造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率型机关、廉洁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六型”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文化育检、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采取演讲、征文、书法、绘画等一系列活动,陶冶干警的情操,通过打造“文化”品牌,提升检察队伍的“品味”,增强团队凝聚力,激发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检察文化的软实力,引导和推动检察事业的硬发展。

      (五)打造“民生”品牌,彰显亲民爱民情怀。打造“民生”品牌尽显亲民护民情怀。“执法为民”,须把便民利民亲民护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职责范围内,尽最大努力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亲民护民,需要采取切实举措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重点瞄准社会保障、教育入学、医疗卫生、就业招考、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等民生领域和农村基层,采取有力措施,惩治违法行为,维护百姓利益。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实施司法救助、化解案件背后遗留问题等细致工作,时时处处彰显爱民情怀。

(作者:凤县人民检察院 白宗利 编辑:刘剑平)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