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推行“123456”工作法全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04.12.2015  10:09

              延安市黄龙县白马滩镇调委会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职能作用,共谋发展的工作“新常态”,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通过积极的探索,经验总结出了人民调解“123456” 工作法(坚持一个宗旨,注重两条主线,优化三支队伍,完善四项机制,健全五项制度,创新六项工作新举措),走出了一条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一个宗旨

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是黄龙县白马滩镇党委、镇政府贯穿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一条主线,是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该镇位于延渭之交、陕晋邻界,地理环境特殊、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迅速(神道岭、石门峡漂流、神峪川、烟筒山森林公园四大景区),外来游客增多,导致各类社会问题较为突出,白马滩调委会时刻把“为民服务”一词牢记在心中,把为民服务的措施作为工作重心,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彰显了依法治镇形象,用实际行动、具体工作赢得了县委、县政府信任,让人民群众满意。

注重两条主线

白马滩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全镇的工作重心,以为建设“核桃强镇、养殖大镇、旅游名镇”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目标,紧扣产业发展和旅游兴业的两条主线,一方面将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向各村、村民小组延伸,另一方面将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向旅游景点延伸,积极化解村民之间和游客游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断提升该镇对外形象和知名度。

优化三支队伍

优化镇调委会。2015年初白马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了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42名,并发放了聘书、统一制作了上岗证。在各村民小组公示了其职务、联系方式。通过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能将各方面的矛盾、问题和纠纷等排查、汇集上来,在全镇推行“四表一周一报一汇总、做到一起纠纷一个领导负责、一起纠纷一个方案实施,及时将汇总的各类矛盾纠纷信息上报镇党委和下发各基层调委会,从而形成从排查到调处和回访的一个整体流程体系,做到全镇工作“一盘棋”,从而体现出人民调解工作的巨大作用,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建立景区调委会。依托境内森林资源丰富、河流较多,水量充沛,川展迂回傍水,山色奇峻叠翠,历史遗迹丰富,生态环境、温湿气候宜人怡游逸生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厚重的人文历史文化资源,近年来打造了神道岭、石门峡漂流、神峪川、烟筒山森林公园四大景区及农家小吃等为主的各类景点,2015年接待外来游客达20多万人次,特别是石门峡漂流景区日接待游客高达2000余人次,出现一票难求的旅游新情况,随着游客的增多,各类矛盾纠纷也渐渐增多,为此,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白马滩成立了旅游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发生在白马滩镇神道岭、石门峡漂流景区等各景区内的各类民事纠纷,为外来游客纠纷提供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

优化村级调委会。定期召开各村调委会负责人会议,对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排查与化解,超过职权范围内,必须及时向镇司法所、综治维稳中心汇报,努力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依法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2015年6月22日,因大岭隧道标段施工将河西坡行政村佛家崖村民小组的饮水管道挖断,导致全村五天没水,引起全村群众围堵了施工车辆及设施,要求当日恢复饮水管道。经镇、村调委会调解未果后,镇调委会联系了四警包村的驻村法官彭礼魁,申请进村协助镇调委会调解,经过两天的耐心调解最终达成协议,恢复了施工秩序。

完善四项机制

完善奖惩机制。镇党委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考核、评优、树模挂钩,定期进行考核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自下而上的过程中排查不到位,扣除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的相应补助;对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超前化解不稳定因素,避免上访和群众性事件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镇党委《白马滩镇依法行政、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和谐新农村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一般民事纠纷、复杂民事纠纷、重大疑难民事纠纷、特大疑难民事纠纷的类别,分别给予100—500不等的相对应的补助。在化解修建神峪川景区山门时,碾子湾村民因拆迁问题严重阻碍了工程迟迟开不了工,镇调委会立即派出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在充分走访和调研的基础之上,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从村容村貌整体改变和旅游发展大局出发支持镇村干部工作和修建神峪川景区山门的意见,化解群众不满情绪,成功拆除了废弃宅基地。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镇党委定期研究上报汇总上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将各类问题落实包抓责任领导,确保各类问题及时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追究。对于排查调处工作走过场,未认真进行排查调处以及因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事端的有关负责人和站所,由镇司法所一月一统计并将结果上报镇综治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站所和村,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全镇7个行政村48个村民小组的现有人口进行了逐村逐户走访摸排,并把信息录入电脑。对于辖区范围内的人口做到户主、家庭成员、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隶属行政村和村民小组、有无民事纠纷事件和相关社会关系有无犯罪等相关信息的详细掌握。对有无在外打工人员以及流入、流出的流动人口进行详细地管理登记,并把历年有上访史的和经常打架闹事的和重点人口进行建档录入,在“双节、两会”期间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对其实施一对一24小时监控;对文化程度较低或是半文盲的人员进行独立建档,列入今年的重点普法对象;对近几年刑释人员的家庭成员独立建档,可以掌握家庭成员情况,也能了解家庭帮教情况,便于调整帮教方案,从而做到了全镇人口有的放矢,监管到位。

完善法制宣传机制。按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阵地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要求,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培育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意识。在镇政府对面人口最为集中之地建成了法治文化广场,设立了8个宣传牌、10个橱窗展板和1个大型喷绘,内容涵盖多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用最简洁的文字语言和图片讲述着与老百姓日常息息相关的法治常识,法治文化广场的建成,成为白马滩镇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基地,成为全民普法的窗口、公民学法的阵地,为白马滩营造了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将公平、正义、权利、和谐等法治理念传播给受众群体,使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娱乐、休闲、健身过程中获得法律知识,受到法治教育,从而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理念。在白马滩中心街建成法治一条街,设立了47块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牌,在石门峡漂流景区设置法治宣传牌4块,有针对性宣传与维护游客权益相关的法律。

健全五项制度

健全例会制度。党委坚持每月召开由各村调解主任参加的专题例会,主要分析稳定形势。健全培训制度。通过“每月一课”的形式和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以注重交流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内容,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委会成员业务能力。健全值班制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值班制度,平时由一人值班,重大节日由两人值班,及时掌握各村安全稳定情况并做好快速反应。健全完善定期排查调处制度。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正在调处的案件记录在册,每周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督促调解员尽快调处。健全四警包村制度。为了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结合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白马滩大力推行“四警包村、一村四警”工作模式,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四个单位分别选派出一名干警进驻各个行政村进行联合调解,促进依法解决群众纠纷。

创新六项工作新举措

推行“110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在各行政村、各景点、农家乐院内统一装订,温馨提示公示牌,24小时开通镇调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接受群众电话申请调解纠纷。在收到调解申请或电话时,镇调委会本着“提前界入、不等不靠、及时调处”的原则,由值班领导将在第一时间指派当地就近的调解员及时介入调处——形成快捷高效的“110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打造“法治文化景区”。随着黄龙县白马滩镇旅游产业发展,旅游服务业也迅猛发展,景区知名度也越来越高。为了进一步推进景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有力推动矛盾纠纷的化解,黄龙县司法局成立白马滩景区调委会,将法治文化与旅游文化有机结合,建成了集旅游、娱乐、休闲与法治文化为一体的“生态法治文化景区”。聘请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调解人员少、无补贴的矛盾一直困扰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黄龙县白马滩镇打破常规,积极聘请当地工作时间长、群众基础好、号召力强、为人处事公道正派且威信高、素质高、热情高和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并按照《白马滩镇依法行政、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和谐新农村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以案定补,极大的调动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热情。积极推行矛盾风险评估。为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黄龙县白马滩镇对重点镇项目建设涉及“三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的矛盾纠纷风险评估,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制定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风险评估预案,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利用微信微博创新普法形式。通过开通微信、微博公众号,白马滩司法所在驻镇各单位、学校、窗口单位、景点、村组公示栏张贴了二维码开展宣传,增强群众对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法律援助等工作的了解,引导各界群众只要有纠纷、法律问题,都可以利用微信、微博互联网平台方便的联系到白马滩司法所。在普法宣传的同时,只要收到申请信息,镇调委会领导会在第一时间指派专人去调处纠纷。利用“四警包村”化解纠纷。当基层群众发生矛盾纠纷后,积极引导当事人先由该镇的聘请调解员、村调委会、镇调委会及时调解。对调解未果的纠纷,经镇调委会研究上报县政法委,由县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驻村干警进行“四警”联合包调,争取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黄龙县白马滩镇调委会通过推行人民调解“123456” 工作法,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58件,成功57件,成功率98%,确保该镇连续实现4年“零上访”目标,其经验作为全市基层基础工作亮点正在全市推广。(董维华)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