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长安分局对辖区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申领标识情况进行检查

10.12.2018  10:00

为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管,确保《西安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12月6日下午,环保长安分局对辖区内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申领标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中,通过对申领标识进行逐一比对,中海地产工地在用机械均已进行如实申报,且符合“冬防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对未进行申报的西安悦秀城二期工地在用机械(一台挖机、一台转载机)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专项工作组已向其主管部门发放督办单,要求对其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对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申报标识排查,对未申领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清退。同时,工作人员现场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资料及流程宣传册2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