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3.09.2014  19:15
陕建发〔2014〕335号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加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组织领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经研究,决定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组 长:杨冠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郑建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潘正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茹广生 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贾 锋 厅人事处处长       刘满良 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赵 鹏 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高亚弟 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张伟成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宋世锋 厅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韦宏利 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副处长       王 晟 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曹新利 厅建设信息中心主任       丁守宽 厅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丁联社 厅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万泽 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办,办公室主任由茹广生同志兼任,下设市场监管组、现场督查组、产业推进组等三个工作小组。   二、工作任务   建立分工协调,市场现场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职责   市场监管组:建管办牵头,安全处、标定处、人事处、房产处、保障处、质监站、招标办、信息中心、注册中心、便民中心配合,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五方责任,完善监理机制,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建筑工人职业化。   现场督查组:安全处牵头,建管办、质监站配合,制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产业推进组:科教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依据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四、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参与两年行动全过程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按时完成好分配给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各参与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责,明确具体目标和时间节点,推进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重点,相关处室负责人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寻求破解工作难题、突破工作重点的对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胜利完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