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遭扣讨说法 砸碎玻璃被判刑

31.08.2015  09:21

    一名年轻民工因为工资被扣找工头要说法,愤怒之下砸碎了装修玻璃,不料触犯了法律。昨日(8月30日)记者从长安法院获悉,这名工人因为自己的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李明明(化名)是洛南县人,去年3月,他来到西安市长安区郭杜一工地打工,主要做售楼部玉石装修工作。同年10月的一天,李明明向工头索要工资时,因工资被克扣和工头发生纠纷。一时气愤,李明明拿起工地的一节钢管,将用于装修总价值62640元的47块玻璃悉数砸碎。案发后,李明明逃往外地。2015年4月3日,李明明在江苏省宜兴市被抓获,后被起诉到长安区法院,日前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李明明痛悔不已,表示一时糊涂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并表示认罪悔罪。考虑到案发时事出有因、被告人李明明的认罪态度以及财产损失情况,法院合议庭根据罪刑相适原则,做出依法判决。

    昨日记者了解到,法院以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判处李明明有期徒刑3年。办案法官提醒,维权有路,切勿因一时受挫而采取过激行为,一旦触犯刑律,将遗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