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禁销售非法染色食用农产品

24.01.2021  09:03

  1月23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市将强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染色的食用农产品,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或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据悉,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商场超市、门店及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为检查对象,重点查看批发市场落实进场检验制度情况,各经营单位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准出证明、可溯源凭证和质量合格凭证。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的抽检检验工作,增强检验检测的针对性靶向性,并严格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产品退市下架和销售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等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在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尽量不要从无证无照的小摊小贩处购买;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市民若发现不合格产品,可拨打12345及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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