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

26.04.2016  10:55

      4月21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及今后五年全市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李豫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娥分别讲话。

会议通报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商洛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住建局、市水务局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立法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立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与会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切实把立法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抓实抓好。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的要求,主动研究问题,积极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立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与市人大法工委对接,做好立法议案,力争列入人大立法计划,为立法提供基础条件。要抓紧起草草案,对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抓紧时间组织起草法规草案,确保如期提请市政府研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要对部门报送的法规草案,严格审查把关,确保立法质量。要按照“分工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共同研究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分工,确保法规顺利通过。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沟通联系、协调指导,扎实做好立法保障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把提高立法质量、立“良法”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明确立法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牢牢抓住立法工作重点,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切实保证立法质量。要有效整合立法资源,统筹谋划、紧密衔接,共同推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落实,为该市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余江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