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29.08.2016  23:37

  8月24日至26日,渭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澄城县和蒲城县,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峰出席相关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海升果业公司、澄合矿务局矸石电厂、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公司、陕西清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检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大气、水、土壤等污染物防治情况,以及环保监察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贯彻落实《环保法》工作情况,对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郭永峰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保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建立完善环保工作推进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要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市民群众环保意识;要切实做好百姓身边的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隐患问题,切实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绿色开放新渭南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