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召开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会议

13.10.2015  17:57

  10月1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全市“2+1”三城联创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动员。

  会上,市环保局局长张宇同志宣读了《延安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彭永涛同志代表市政府与各创模成员单位签订了创模目标责任书,并就如何做好创模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姚靖江同志做了重要发言。他指出,各单位、各县区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工作。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重要内容,根本目标是相一致的。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城市科学发展的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关系人民的福祉和国家、民族的未来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他要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延安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对创模工作任务再细化、再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找准问题,列出清单,列出时间进度表,建立倒逼机制,具体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清、责任明。

  他强调,创模工作是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这次创模要重点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河流治理、资源开发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要把创模工作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斌同志,市政府办纪检组长白发元同志,延安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延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