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低保复核工作开始 16种情形将予清理

10.03.2015  18:39

3月6日,记者从市低保处了解到,为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从今日开始,我市将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开展为期3个月的年审复核工作,集中查处“错保”问题,重点纠正“漏保”问题,以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与公正。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78万户、5.3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8.59万户、16.37万人。这次复核,将重点对存在16种 情形的人员予以清理,具体包括:农村户口办理城市低保、城市户口办理农村低保的;夫妻双方年龄均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却不主动寻找工作和 参加生产劳动的;在银行有消费类贷款的,如贷款购买汽车、房屋;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有足够的赡养、扶养能力,却把家中老人或病残人员等单独分离出来办低保 的;经常变换家庭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管理机构,致使管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连续3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隐瞒家庭真实情况,制造贫困假象的;家庭 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单项支出近三个月平均每月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购买贵重首饰、高档音响、柜式空调、液晶电脑、液晶彩电等高档非生活必 需品;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新建房;未经低保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必经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的等等。

在低保工作中,看人情、走后门等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我市在这次年审复核 中,将重点抓好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信息核对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调查、审查、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 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同时,做到“四不审批”:不入户调查不审批、不民主评议不审批、不公示公开不审批、未信息核对不审批。对低保工作人 员和干部优亲厚友、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