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住建局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

05.11.2015  08:53
  本网讯 日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结合实际,对该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表示将严格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工作。   一是严格公文办理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在办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业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咸阳市公文办理规定,公文不规范的,市住建局将不再受理;二是认真上报审核资料。各物业服务企业填报各类业务申报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内容准备相关资料,缺一不可,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三是规范审核意见填写。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应统一填写领导意见,或由领导授权指定专人填写意见并署名,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四是严格控制办理时限。按照要求,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企业核发资质证书。各县(市)区住建局应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办结并上报咸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对符合条件的资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并核发证书。   据悉,为了充分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从今年10月起,咸阳市年度监督检查业务将与省住建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政策保持一致,实行两年延期换证制。该市住建局强调,各县(市)区住建局应做好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基础档案建立工作,严格落实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本着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努力做好管辖区域内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胡怡 通讯员 郭静)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