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全面检查带薪年休假 高温津贴等6项权益

08.08.2015  11:39
 

  8月5日起,铜川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工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高温津贴落实等综合执法检查活动,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包含全市各类用工单位,并将对大型用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内容涉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带薪年休假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情况,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等6各方面。

  检查期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管辖区域内的用工单位,在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基础上,检查其2014年、2015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及2015年参加社会保险、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将逐户检查。对存在严重违犯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用工单位发出整改指令,对于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确保专项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用工单位不执行带薪休假、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为自己争取合法的劳动权益。


责任编辑:雪花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