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

21.08.2015  17:12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公安部关于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部署要求,安康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实现了领导干部法律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和实战化,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为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长效运行,规范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市局党委对学法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列入《2015年度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提出硬性要求,固化为制度,并将是否遵守法律、能否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 

二、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为保证法律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市局决定在每周一例会(节假日顺延)和局党委会、局务会议上,由市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专题法律法规学习的相关工作,并将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范围扩展为由调研员、副调研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扩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的覆盖面;同时要求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时间每月不得少于4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三、领导干部学法实战化。为保证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市局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了五方面的学法内容,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公安工作规范、公文办理制度等,使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学有所用,为指导公安工作实践,确保法治公安建设有序推进起到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市局已举办五期由全体市局党委成员以及局机关各警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学习活动,分别学习了《公安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等,为广大民警学法起到了积极地示范带动作用。

                                                            (安康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