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出台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23.09.2014  17:39
 

  在城镇化和教育资源均等化尚未实现,人口流动性依然较强的情况下,县城以上城区学生校外托管现象在一定时期内还将大量存在。为了加强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服务、管理和规范,切实保障学生安全,铜川市近期出台《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一、明确管理主体和职责。《办法》明确托管机构实行“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托管机构负总责。建立托管机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公安、卫生、物价等部门组成,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各区县政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不少于2次的联合监督检查,督促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确保安全。

  二、制定行业标准,设立准入门槛。一是明确托管机构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托管服务协议书内容及开办托管机构具备的条件等,制定场地要求、消防安全及卫生标准、从业人员资格等规范性行业标准。二是托管机构应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原则,自主制定托管费用标准,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价格和标准,同时应向消费者开具合法票据。三是按照“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托管机构对学生人身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义务。四是托管机构在委托协议履行期限内停止托管服务的,应提前30日告知托管学生和监护人,退还剩余托管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向原审批、登记部门报告,说明停止服务理由和退费情况等。

  三、注册备案登记,严查”黑托管”。托管机构须持相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办托管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卫生、教育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已开办的托管机构在《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


责任编辑:易寒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