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加快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兑现

19.08.2015  18:09

  为加快榆林公益林勘查落界和补偿基金兑现进度,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15年3月18日到4月18日,榆林对全市各县区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兑现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促检查。
  一是对已完成补偿兑现工作的县区,主要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档案是否规范、兑现是否严格按照《榆林市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进行。
  二是对尚未完成落界、兑现的县区,我们邀约主管县(区)长、县区林业局局长、主要分管责任人和县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落实,并要求以县政府名义向市政府签定《国家级公益林勘察落界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承诺书》,本次督查中,定边、靖边、横山、榆阳、府谷、米脂、佳县、子洲、吴堡等九个县区做出了承诺,保证在承诺时限内100%完成勘查落界和补偿基金兑现任务。
  三是对部分县区林业局没有按照文件规定比例支配使用2009-2012年度公益林补偿基金的问题,我们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和整改建议,以确保在中、省林业部门进行该项资金的审计时不出任何问题。
  截止2015年6月底,神木、绥德、子洲三县完成了区划界定和公益林补偿基金的兑现工作;榆阳、佳县、府谷三个县区外业落界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核对、造册、电子录入等兑现准备工作,8月底前100%完成兑现;定边、靖边、横山、米脂、吴堡五个县工作进度比较滞后,仍有约69.85万亩没有完成落界,其中:横山县16.1万亩、靖边县20万亩、定边县28.75万亩、米脂县3万亩、吴堡县2万亩,检查组要求五县加快工作进度,务必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清涧县虽已兑现2013-2014年资金,但兑现方式不正确,没有按照《榆林市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进行落界兑现,为此检查组专门邀约了主管县长、林业局长、主要分管责任人进行了座谈,并达成一致意见,立即整改纠正,尽早重新落界、规范兑现。(编  辑: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