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加快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

24.01.2017  08:35
  本网讯 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近期,宝鸡市出台文件,要求市区有合法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须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复印件;各项管理服务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总用量,业主的水、电总用量,物业服务企业的水、电总用量,公摊的水、电用量和费用的计算方式;特约服务的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   此外,该市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公示设施建设,在小区大门出入口、业主活动场所等显著位置设置“一箱三栏”,即物业服务意见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并要求于2017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一箱三栏”设施建设和相关内容的公开公示。(胡怡 通讯员 尹建春)                 责任编辑/梁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