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3月底前各市县须设立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机构

27.02.2017  11:35

今年3月底前,全省各市县必须设立或明确专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机构,今年底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达到50%以上……记者2月13日从省食品药监局获悉,我省日前印发《落实“四有两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机构,没有机构的必须于2017年3月底前设立或明确专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机构。加快推进创建省级“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工作,到2017年底,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十个一”标准化要求全部达标,示范所达到50%以上。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根据食品监管执法工作需要,通过人员调配、招录招聘等方式,每年都要增加一批食品药品工程、检验检测、法律等专业人才充实进监管队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确保专业化力量逐年加强,力争在2017年底,市级达到70%,县级达到50%,基层所达到30%。(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