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召开全市实施“三证合一”改革工作现场会

01.07.2015  14:12

6月30日,安康市政府召开全市实施“三证合一”改革工作现场会,现场观摩学习市政务大厅“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安排部署全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任务。市“三证合一”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李建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发改委、编办、监察局、财政局、工信局、市人行、政务中心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市、县区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局负责人及市工商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前,全体与会代表参观学习了市政府政务中心“三证合一”登记模式,观看了“三证合一”改革工作视频宣传片。李市长现场颁发了全市统一并联审批改革“三证合一”首份营业执照。会议由市“三证合一”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唐安庵主持。 

会上,市“三证合一”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监察局局长王安中同志宣读了《安康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市“三证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局长王传杰、市“三证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质监局局长谢康、市国税局局长张大峰、市地税局局长董智辉结合工作职能,围绕强力推进全市“三证合一”改革工作作了大会发言,市政府副市长李建民就全市实施“三证合一”改革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李市长指出,实施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方面作出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也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管理创新,是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的必然要求。特别是面对经济欠发达的我市,促进全民创业、大众创新,实现走以民生为本循环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目标更显的十分迫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加快推进“三证合一”改革工作,确保全市“三证合一”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李市长强调,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做到“专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要明确责任分工,工商部门要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做好“三证合一”改革中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改革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要自觉做好对接和配合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流程,部门间的衔接必须畅通无阻,决不能因为部门利益而故意拖延或者阳奉阴违,务必确保一个窗口受理、一体并联审批、一个窗口发证。

李市长要求,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好、落实好,确保全市“三证合一”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7月底前全部实现“三证合一”登记,12月底前完成“一证一码”登记政策。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广泛宣传“三证合一”改革的重大意义、推进情况和社会各界反响,使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把各相关部门实施“三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具体情况,纳入到行政效能相关考核中,明确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目标要求,逐项对照考核。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