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启动交通违法处罚罚缴分离系统

25.12.2014  17:59

12月19日,商洛市启动交通违法处罚罚缴分离系统,实现本地与异地交通违法“一站式”处理服务。

罚缴分离是指交警及其民警对被处罚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处罚时,一律不得收取现金,所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必须由被处罚人上缴到财政部门指定的汇缴账户。该系统是集违法行为采集录入、银行缴款、自动划拨功能为一体的罚缴系统。系统启动后,凡是陕H号牌车辆在本地和异地、非陕H号牌车辆在本地,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拍照取证处以罚款的,当事人可到全市任一交管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或民警现场查处使用手持终端实时录入现场违法行为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后,通过专用POS机刷卡缴纳罚款;也可持《处罚决定书》在15日内通过全市任一工商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警务终端自助缴纳罚款。

罚缴分离系统的正式投入使用,是商洛交警支队积极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的又一项硬措施。今后,全市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处罚行为将不再使用原手填式处罚决定书,所有文书均使用机打。同时,交警部门将会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为被处罚人缴纳罚款提供方便。

                  (商洛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