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四项铁律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效运行

14.11.2014  10:33
 

  据了解,安康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4个工作制度,以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精细、规范、高效运行。

  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中可以看到,除了对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作出严格规定外,对外出实行总量控制:外出超过一个小时以上一天之内的,或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协调好替岗工作人员,报中心有关领导审批,未履行替岗审批手续的按旷工对待;顶替岗人员应熟悉审批业务,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或审批、收费错误的,将对窗口考核进行扣分,性质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关于首问责任人的责任,《首问负责制》明确指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前来咨询的,要耐心解答,告知申报条件等信息。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科具体负责监督检查窗口单位首问负责制的执行情况。

  《一次性告知制》规定:因服务对象材料不完备,经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程序和时限,并打印书面一次性告知书;对不符合法定形式或按规定而不能受理等原因退办的,经办人要做好政策解释,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对审批过程中的交费、办结等程序,必须以书面通知、电话或短信形式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限时办结制》要求:对即办事项,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申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承诺办结时限。对服务对象申报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报部门分管领导和中心分管主任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