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

21.12.2017  08:24

  西土出告字〔2017〕1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定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24日,在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1号楼一楼交易大厅公开挂牌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一,地籍编号为610126201001GB00002,位于高陵区二级网化路东侧、湾子村七组南侧、北孙村四组西侧,净用地面积88838.35平方米(折合133.258亩,不含代征路11.224亩、代征绿地5.612亩),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5%且不小于10%,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

  宗地二,地籍编号为610126003104GB00024,位于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北区)310国道南侧,净用地面积4734.68平方米(折合7.102亩,不含代征路1.21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容积率不小于0.7且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

  宗地三,地籍编号为610126002103GB00017,位于高陵区东西六横路北侧,净用地面积44910.07平方米(折合67.365亩,不含代征路3.592亩)。容积率不大于1.5不小于0.7,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

  宗地四,地籍编号为610126002107GB00041,位于高陵区东西五横路以南、崇阳路以西,净用地面积10998.59平方米(折合16.498亩,不含代征路2.055亩),用地性质为工业。容积率不小于0.8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40%且不小于10%,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时间

  挂牌期限为2018年1月11日至1月24日的工作时间;受理竞买申请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下午4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下午4时整。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1198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53万元;宗地三为人民币510万元;宗地四为人民币130万元。

  六、报名地点为高陵区东二环路阳光小区南侧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土地储备中心或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本次挂牌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7年12月27日以后到高陵区东二环路阳光小区南侧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土地储备中心凭单位介绍信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人:王宏黎红

  电话:(029)86922983

  (029)86787046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1日

编辑:黄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