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泡泡水多为三无产品 工商执法部门查处多家商户

21.10.2014  01:47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我们节目之前报道了西安市面上所销售的儿童玩具泡泡水,多为“三无”产品,儿童使用时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根据商家所提供的信息,西安市康复路批发市场内,仍有大量的泡泡水在批发叫买。

    10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市康复批发市场,发现市场内的多家销售玩具和文具的商户都将泡泡水及类似产品放在门口显眼的地方销售,看见有“顾客”上门购买泡泡水,店家都十分热情的介绍起来,而在现场,记者看到商家销售的泡泡水产品,几乎都没有任何的厂名厂址及标示,有的标注的使用信息竟然全是外文。商家表示他们同时销售一种替换包装的泡泡精,这种泡泡精是浓缩的,直接按比例兑水就可以用。

    记者:“这咋兑呢?

    商家:“往管里加水。

    记者:“关键这也没说明没个啥的。

    商家:“加水的。

    记者:“比例是(多少),咋比呢,回去给娃弄呢。

    商家:“一管就这一管,兑不了多少,兑多了吹不出来了。

    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所属辖区的西安市工商局康复路工商所,工商执法人员立即来到市场进行抽检,商户对所销售的泡泡水的厂名厂址一概不知。

    西安市工商局新城分局康复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何新运:“你这标识上面有没有中文标识?

    商家:“没有中文。

    西安市工商局新城分局康复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何新运:“你现在厂家手续有没有,三证认证有没有,提供不出来手续。

    商家:“这不是我弄得,我不清楚。

    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过现场勘察,这些商铺涉嫌售卖“三无产品”,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应该当场查封这些违规产品。

    西安市工商局新城分局康复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何新运:“我们现在让它下架,作为消费者来说,买东西的时候首先要看商品的外包装,外包装产品质量法有明确规定,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条规定,作为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楚标识,以便对小孩身体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