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多举措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07.04.2016  16: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近日,我市就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印发通知,多措并举,着力构建市、县、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体系,规范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法律顾问组,市、县级政府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单位在征得受聘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后,应与其个人或律所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权力义务。

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在招商引资、征地补偿、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体制改革、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重大项目、重大投资及重要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应当安排法律顾问进行研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参与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中法律顾问应主动参与,强政府法律顾问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组织管理,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组织保障。要切实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和物质装备等硬件保障建设,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本部门预算专款专用。积极创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制定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法律顾问绩效考评办法,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考评。

下一步,我市将着力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交流等形式,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安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