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巡视组向四家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4月15日下午,西安市委巡视组向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西安银行和西安建工集团4家单位反馈了第一轮巡视情况。
据悉,对于巡视期间发现的4家单位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此外,市委巡视组分别向4家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4家单位在两个月内通过市委巡视办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同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2016年1月5日至2月5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西安城投集团开展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并领取薪酬;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违纪行为深查严处不够,在工程和设备采购招投标、工程项目合同、重大投资评估论证、干部职工违规持股、经营管理中过度让利等方面问题较多,对群众频繁投诉和举报秦华天然气公司、热力总公司、机动车停放中心等企业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深查严处不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选人用人视野不开阔,资格条件把关不严,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干部长期不交流轮岗;行业不正之风仍很突出,在市政府纠风办2013年至2014年组织的政风行风测评中,天然气由排名第4降至第13名,城市公交由排名第13降至第26名,而热力供应连续两年排倒数第1名和倒数第2名;集团和下属企业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过于频繁、办公用房清理不彻底以及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如热力总公司在当时企业亏损的情况下,仍然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5辆。
2016年1月5日至2月5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西安水务集团开展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不到位,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遵守规矩不够严格,个别基层单位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党委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纪委监督责任落得不实,执纪问责不严。对部分单位和涉及资金、项目管理的岗位监督缺失,存在空白点和死角。管控体系建设滞后,对百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和劳务外包等,缺乏有效监控和防范。东南郊水厂擅自扩大建设内容,无概算新增投资。污水处理公司擅自提高招标拦标价进行招标,中标合同总额超出概算;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单位推荐考察干部缺失重要环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借表彰发放奖金,借节庆发放津补贴问题仍然存在,办公费、招待费、公车使用费依然偏高。
市委第三巡视组于2016年1月5日至2月5日对西安银行开展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个别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存在违规放贷问题;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督盲区。对一些违纪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在信贷审批、大额设备采购、营销费用使用等重点环节存在一定廉政风险。个别分行违反信贷管理规定放贷形成坏账,将本应兑现给支行员工的效益工资分配给客户经理等;选人用人开放度、透明度不高,特别是专业人才的引进选拔,不能满足银行发展的需要。2013-2015年,银行自动存取款一体机等自助设备采购,未履行招标程序。贪图安逸的思想有所滋长,“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有的班子成员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并公款购买酒店会员卡,出差坐头等舱、住五星级酒店等。行政服务部购买飞天茅台和中华烟、城南支行购买中华烟和五粮液酒用于接待。个别支行存在违规租车、乱发奖金、补贴,城南支行在西安银行实行车改后,违规报销租车费,下属网点支行违规报销租车费;城东支行向职工发放购物卡等。
2016年1月5日至2月5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西安建工集团开展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集团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不足,责任追究不够彻底。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存在“隐形党员”、“口袋党员”现象。项目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不完善。对二级公司和三级单位资金监督管控不到位,存在大额现金交易、大额资金打入个人账户、账外资金、记账依据不充分、白条入账、个人从项目部大额借款、成本列支个人利润等问题。其中,市城建开发总公司长安置业有限公司清凉山项目管理不够精细,造成了国有资产损失;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严格。对外聘中层干部履职审核把关不细致,监管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集团年会讲排场,一些二级公司存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公款旅游、违规报销、滥发过节费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市建筑总公司第三公司西安高级中学项目部花费7.5万元购买五粮液酒。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梦想公社二期公租房项目部,发放过节费3.5万元,无审批手续。有些超标准公务用车未落实封存要求,仍在继续使用。实习记者李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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