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

29.04.2022  08:23

  4月28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近日印发了《西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两起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办法》将考核对象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基础上增加了区县党委、开发区党工委等。考核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其中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属地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防控情况考核。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两起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由市安委办报市考核办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结合西安市实际,对发生一起较大事故的给予减分;对一般事故与近三年平均数相比下降或上升的,给予加分或减分。

  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国家级和省部级、市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在全国和全省、全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会议上介绍推广经验的,安全生产考核时予以加分。对安全生产工作被市级约谈、通报批评的,安全生产考核时予以减分。

  《办法》针对区县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涉及的38个市级部门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的6个企业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定涉及多个方面的评价清单,明确了各级责任,从而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市委、市政府对考核为良好等次以上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向社会公开。综合评定不合格的单位,在考核结果通报1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市安委会负责督促落实。同时,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并作为高质量发展考核、平安建设考评、文明单位考核及其他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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