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会

29.04.2015  18:39

4月23日,铜川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规范性文件座谈会,对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现状进行研讨,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市政府拥有立法权,市政府具有制定政府规章的权力。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府的法制建设和法制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会议还学习了《立法法》的有关知识。与会者对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铜川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