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8.08.2015  22:36

我办紧紧围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把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根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落实意见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做的可圈可点,成效显著。

一、重点任务工作绩效概况

(一)抓住关键少数树立法治思维。 落实好领导集体学法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举办了市委中心组、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讲座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新《行政诉讼法》,集体学法已成常态。积极推进全市通用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市级各部门的通法培训工作已经普遍化。参加市府办组织的人人上讲台活动宣讲日常工作中的律法常识,汇同市委宣讲团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治榆林建设”的主题宣讲活动,培养和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发挥政府主导和引领作用。 一是以考核为抓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市委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12县区的党建年度考核;将全市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由2%提高到5%;研究改进了年度考核标准,制发了《2015年榆林市依法行政考核标准》。二是调整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精简升格后的领导小组更有利于从全市整体进程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3月份,市政府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中的先进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同时授予市审计局、统计局、水务局、工商局等部门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三是制定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法制工作业务布置会,为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现制度化。     

一是完善决策程序,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修订完善了《榆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了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拟出台的重大决策、涉权涉法文件以及专题会议纪要等均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将“逢文必审”工作下延至政府办,市政府和政府办所有文件实行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和不审不发的原则,未经法制办审核或审核未通的,不上会不发布。上半年共审查决定、公告、规划以及合同等各类文件98件,向市政府和政府办提出的审核意见全部得到采纳执行。

二是市县政府同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发了《市政府办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榆政办发[2015]8号)和《榆林市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榆府法发[2015]1号)文件,加大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推进三统一工作的检查、指导,12县区政府全部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实施,基本实现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我办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民生、资源环境、管理创新等方面审查规范性文件22件,审查市政府和县区政府部门报备文件33件。

三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制度为契入点,补充完善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组建了由中央党校卓泽渊和西北政法大学贾宇担纲的政府法律顾问组,优化了组织结构,实行一人一填表、一事一填表、一季一统计、一年一评比的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各法律顾问相对紧跟市政府领导的基本格局。截止目前为市政府提供较高质量的法律咨询近30次,12县区政府都组建了法律顾问组(团),市县两级政府在依法决策、风险防范、维护稳定等方面注重法律的规范保障作用。

四是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建立电子档案库。集中清查地改市以来的历年政府文件2968件,清理出规范性文件和涉权涉法文件547件,做到一件不漏、件件清理。会同市财政局对十年来有关税费减免设定的政府文件做了全面清理。逐步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将现行有效的文件纳入电子档案管理。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制约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理顺了国务院部委制发的执法证件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转换管理,统一使用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执法,解决“证出多门”现象。按照法定职权的原则,结合行政机构改革从严控制执法人员资格审查,重点针对食药和农业两大系统进行,目前完成1361人的资格初审工作,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二是建立行政执法程序库,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目前已收集10个市直部门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二是结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干部通用法律法规常态化培训机制。重点围绕处罚法、许可法、强制法、赔偿法、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6部通用法律进行培训。

(五)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一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突出作用,理顺了土地确权、颁证方面的法制宣查机制。上半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39件,其中土(林)地权属争议案件21件、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10件、涉诉涉访案件3件,已办结29件。通过调解和解而终止审理的案件达15%,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二是以新《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为契机,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市法制草拟的《榆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在全市印发实施。文件对适用范围、对象、程序、应诉类别、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既有利于实际推进,也有利于重大实体性矛盾的解决。承办了市政府涉诉的行政案件2件,法制办主要负责人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村委会状告市政府行政决定诉讼案,积极推动该项工作常态化。

(七) 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 印发了关于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计划的通知,充分发挥省、市政府门户网,国务院、省、市政府法制信息网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共发表各类新闻218篇,其中在省政府门户网、国务院和省法制信息网发表181篇,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法制办上半年突出重点亮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务高度,扎扎实实的推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横向上各县区和部门之间不平衡,纵向上各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差异也比较大;行政裁量权细化难、落实难,行政执法监督不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推进重点执法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是薄弱环节。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筹备好全省第十五次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作好全市依法行政专题片。

(二)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进行决策、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做好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涉权涉法文件以及专题会议纪要等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将现行有效的文件纳入数据库,并在主流媒体公布。

(三)在市政府各部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召开一次市政府法律顾问半年工作座谈会,补齐短板、推广经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市行政决策方面的法律咨询作用。

  (四)配合编办完成深化简政放权工作,承接省政府下放的25项审批事项,落实由前置审批转变为后置监管的事项36项,配合编办督促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落实,并及时在媒体中公告。

  (五)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推进重点执法领域的综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重点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农业等两大系统行政执法干部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培训、考试等工作。

  (六)继续在全市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范土地确权、颁证方面的法制审查对接机制;与审判机关建立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对接机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限时办结率100%。

(七)继续发挥省、市政府门户网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法制信息网等主流媒体的窗口作用,为宣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搭好平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榆林市政府法制办)